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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治理歌舞娱乐业牟取暴利现象

1998-03-28 来源:光明日报 曹健 我有话说

天津市物价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查处经营性歌舞娱乐行业牟取暴利行为的实施办法》,给歌舞娱乐业的价格行为订“规矩”。

《办法》中将歌舞娱乐业划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按户的级别进行管理,按级收费,并规定了出售商品的价格水平或幅度。这个办法还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收费标准和出售的商品价格超过以下价格水平或幅度的属于牟取暴利行为:票价或座位费。特级户超过七十元,甲级户超过四十元,乙级以下(含乙级户)超过十元的。KTV收费(按时间计算,起点时间两小时)。十二人以上房间(含十二人)每小时超过一百五十元的,五人以上(含五人)房间,每小时超过一百元的,五人以下房间,每小时超过七十元的。商品价格。烟卷、进口酒零售价格超过一倍的。(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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